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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曰:“人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。” 作者的解释是: …… 宗教家,是对于世界一切都无所求; 以佛家而言,是对万事都空掉了,万事对于自己没有意义了,这就是“有不为也”,一切都不在乎,并不执著。 个人的修养到了这个程度,然后才可以“有为”,可以入世做事了。做事的时候,也是大公无私,自己没有私欲,一切都是为人;所作所为,“达而兼济天下,穷而独善其身”,都不是为己,只是为人,这就是“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”的道理。……一个人先具备宗教家的出世精神,世上一切自己都不在乎;然后入世所做的,是为别人,为天下而做事。 ———— 同步阅藏,看到第47部佛经——《佛说越难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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