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的歷史和環境

一、西藏的名稱

西藏民族的古代史,不甚了然,唯由中國內地古史記載中可獲一些消息。據舜竄三苗於三危的傳說,是漢民族借著征伐苗族,進入藏地,而開漢藏兩族交往的端緒。但其真正的歷史記載,應從唐朝開始,西藏才與內地接觸。據《新唐書.吐蕃傳》上說:吐蕃本系羌族的一支,初有百五十余種,散處河涅江泯間,內有發羌唐旄,居析支水西,祖名鶻提勃悉野,稍並諸羌,據其地。發蕃聲近,故其子孫稱為吐蕃而姓勃窣野。據《舊唐書》「吐蕃」條稱:吐蕃在長安之西八千裏,本漢西羌之地也,其種落寞不知所出也;或謂其系南涼突發利鹿孤之後裔,由突發轉音為吐蕃。若以地理形勢而言,吐蕃當為羌族的後代,因在今之青海的羌族中有一名為「卭」的支系,乃在秦獻公時率其部族而南,出賜支河西達數千裏;該族大抵在南北朝時代,即以現在的拉薩為中心而建立了吐蕃王國,唯其仍不通於中原。

到了唐太宗時,吐蕃勢力強大,中國史書始有吐蕃的記載。元憲宗時,以忽必烈的武功,西藏遂入其版圖之內,稱之為土蕃或西蕃。迄明太祖既定天下,時稱土蕃為烏斯藏,這是由於元朝在土蕃地方建立的行政機構,計有烏斯藏、納裏迷、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而來。烏斯兩字的西藏發音是「衛」(Usu),故又名為衛藏。烏斯之意為中心,藏(Tsang)的意思是清凈,烏斯藏即是清凈中心,是佛國凈土的意思。此乃是拉薩地方的一個州名,因為這個州的地理位置是在中國本土之西陲,故到清朝,即名為西藏了,其意是西方凈土。

因此,藏人自稱其族為「伯特」(Bod),稱其地為Bod-(kyi)yul,西洋人稱西藏為Tibet,我們又譯為「圖伯特」或「土伯特」。其中原因是出於轉音的關系,西藏人將「蕃」字讀成「伯特」(Bod),伯特是佛陀國的意思。中國唐代何以要在蕃字上加一個吐字,迄今未有定說,根據《舊唐書》及梵文的藏地古史,稱其民為「突發利鹿孤子孫」,也許由此「突」字轉成的。然至元代以蒙語呼吐蕃,便成了圖伯特或土伯特,原音為Tobed,所以西洋人就譯成了Tibet。可見轉了數轉,仍系基於西藏人自稱的佛陀國而來。

以此考察,《新唐書》說的由發羌的發字轉為蕃字,又成了問題。據轉音考察,由佛陀(Buddha)讀為西藏的伯特(Bod)是無可置疑的,因為梵語稱西藏為仆咤(Bhota),唯其吐蕃之名始用於唐初,佛教傳入西藏的有史可考者,也在唐初,藏人究於何時開始自稱為佛國,這就不易查考了。但它另有「雪有國」(Gans-Can-Yul),「雪谷國」(Gans-Ljons-Yul),及「赤面」(Gdon-Dmar)等名稱。

元朝以前的西藏

唐朝以前的西藏,雖有王國的成立,卻是部落性質的局面,尚未能夠統一,至西藏王統第三十世之時,棄宗弄贊(即松贊剛布Sroṅ-btsan-sgam-po)王即位,藏族始因武力強盛而有大作為,甚至常寇唐土的邊疆,彼此交戰,時有所聞。唐太宗終以聯婚方式,爭取西陲和平,將宗女文成公主於貞觀十五年(西元六四一年)下嫁藏王。在此稍前,藏王已以同一方式娶了尼泊爾國王女波利庫姬(Bhrkuti),當時西藏的國勢之盛,可以想見。由於兩位外國公主都是虔誠的佛教徒,而且都是來自文化很高的國土,故從此時開始,藏王接受了兩妃之勸,由漢土及印度請僧伽到西藏弘法,並派大臣端美三菩提(Thon-mi-saṃbhoṭa)等十六人赴印度留學,返藏後即以梵文(Deva nāgari)為基礎,創造藏文字母,翻譯佛典,藏王亦親自學習藏文的使用,自此,西藏進入了文明時代。

唐睿宗景雲元年(西元七一○年),唐朝又以金城公主下嫁西藏王統第三十五世藏王棄隸蹜贊。當時漢藏間雖仍不斷構兵,公主對和平工作確也做得不少,在文化方面也將漢文的《毛詩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禮記》等書,輸入了西藏。往後於唐德宗建中四年(西元七八三年)及唐穆宗長慶元年(西元八二一年),唐與吐蕃兩度訂盟,刻有碑文,現在存於布達拉宮前的「甥舅聯盟碑」,即為長慶年間所立。

唐文宗開成三年(西元八三八年),西藏王統第三十九世朗達磨為贊普(藏王),這是一位信奉原始棒教的王,所以大肆摧滅佛法,故至唐武宗會昌二年(西元八四二年),乞離胡為藏王之時,佛法已摧滅殆盡,西藏政局亦陷於分崩狀態,此後百年之中,西藏的史事,入於黑暗。由於唐朝也日近衰亡,繼起的宋朝國力,又遠遜於唐,故與西藏關系中斷,史書亦無何著錄了。

臣服蒙古以後

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國,西藏即成其領土之一部。蒙哥汗時,遣其弟忽必烈南征,元憲宗三年(西元一二五三年)克大理,並控制東部西藏;忽必烈繼蒙哥汗為大汗之後,又於元世祖至元九年(西元一二七二年)遣平西王阿魯赤征西蕃,使藏人更進一步的臣服蒙古。忽必烈深知藏人勇猛善戰,不易僅以武力征服,故以藏人所信的佛教加以羈縻,恩遇薩迦派的第四祖大喇嘛薩迦班智達(Sakya Pandita),以取悅藏人的內向心。

其時,薩迦班智達又派他的侄兒發思巴(又稱八思巴、帕思巴 ḤPhagspa)至蒙古,被忽必烈尊為國師,封為大寶法王,他制造蒙古新字,主持宣政院,總攝天下佛教及康藏政務。發思巴是喇嘛教薩迦派的第五祖,自此以後,即開西藏政教合一的基礎,西藏法王兼為藏王。

西藏與印度毗鄰,當回教征服印度之後,曾於元順帝至元三年至四年(西元一三三七─一三三八年),由馬立克尼克比(Malik Nikpai)統騎兵十萬及大量步兵,入侵西藏,結果為高原風雨所阻,疫癘流行,以致全軍覆滅。

但至元朝末葉,西藏政權漸由薩迦派轉入帕克木都(Phagmo-du)之手,後即成為藏王。

明朝建國之後,對於西藏一如元代舊章。明成祖永樂四年(西元一四○六年),封迦舉派的哈立嘛(Halima)為大寶法王,十一年封薩迦派的昆澤思巴為大乘法王;明宣宗宣德九年(西元一四三四年),又封宗喀巴的弟子釋迦也為大慈法王。

西藏佛教的分派,當在另章介紹。以上所說的宗喀巴,是黃教的創始者,稱為格魯派。宗喀巴圓寂後,由其弟子二人以轉世方式,分別掌領衛(前藏)、藏(後藏),那便是達賴與班禪。唯其政權之取得,系在第三世達賴之時,因得蒙古阿爾坦汗(《明史》稱為俺答汗)的崇信,支持他成為西藏政教的領袖。到了明朝式微之際,又由蒙古和碩特部的固始汗,於明莊烈帝崇禎十五年(西元一六四二年)入藏,協助黃教領袖,廢除在後藏維持紅教的藏巴汗,平服了一切反對力量之後,固始汗留其一子駐藏,他又返回青海。自是,蒙古與西藏之間,非但在宗教上同一信仰,政治及地理上也有緊密的關系,且蒙古諸汗也均以黃教的保護者自居。

清朝在西藏主權之確立

西藏本為中華民族的一支,迄今的藏人也不以他們是印度人。但自唐朝開始與內地接觸交往,固不絕於史,西藏卻從未屬於主權中國的一環。直到滿清興起,先將內蒙置於其勢力之下,因此而得與固始汗往還及達賴喇嘛的入朝(清世祖順治九年,西元一六五二年)。且由於滿清皇帝對黃教之信仰及對達賴五世之優遇,曾使外蒙古亦因之內附。

及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(西元一六八二年),第五世達賴圓寂,權臣第巴桑節,密不發喪,在十四年間,一面暗中聯絡西蒙古的準噶爾汗噶爾丹,一面對清廷拖延。當五世達賴已圓寂的消息傳出後,桑節便宣布第六世達賴亦已尋獲,名為羅蔔藏仁清劄陽嘉穆錯。於是,固始汗之孫拉藏汗以桑節作偽,故另立伊西嘉穆錯為六世達賴,並將桑節擒而殺之。如此一來又引來西蒙古準噶爾汗的幹涉,而將拉藏汗襲殺,另立達賴六世,到了康熙五十九年(西元一七二○年),始由清廷以大軍平定了此一亂事,以拉藏汗的舊臣康濟鼐及頗羅鼐二人,分掌前後藏的政務。

清世宗雍正五年(西元一七二七年),又因前藏發生殺害康濟鼐的變亂,後藏的頗羅鼐在此事件中平亂有功,故被清廷封為「貝子」,總理前後藏事務。清廷大軍,於事平後兩個月始達西藏,因藉此次勝利,清廷便使不丹接受了中國的宗主權。嗣又因頗羅鼐之事,朱爾默特那木劄勒謀變,而為駐藏大臣誘殺。從此清廷對西藏不再封賜汗王。

清高宗乾隆五十五至五十六年(西元一七九○—一七九一年),廓爾喀(Gurka即今之尼泊爾)兩度犯藏,因藉此次勝利,清廷派大軍自青海入藏,直搗廓爾喀,結果也使尼泊爾接受了中國的宗主權。

清廷藉此大振軍威之時,遂於乾隆五十七年(西元一七九二年),對西藏的政治及宗教,做了本質性的變革和規定。自此使清廷的駐藏大臣權力增高,督辦藏中一切事務,得與達賴及班禪平等,達賴及班禪與皇帝間的來往,必須經由駐藏大臣轉奏,西藏對外關系如與尼泊爾、不丹、哲孟雄(錫金)之來往,俱由駐藏大臣主持。為使達賴、班禪等活佛轉世問題,不致發生蒙蔽及紛擾,故置「金奔巴瓶」於拉薩,呈報後以抽簽方式做決定。黃奮生著的《邊疆政教之研究》(商務版,八二—八三頁)將此時駐藏大臣的權職,歸納為如下的七項:1.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平等。2.文武官吏選奏任免權。3.軍事指揮監督權。4.大喇嘛轉世監定權。5.財政監督審核權。6.通信檢查權。7.交通統制權。

實際上,這樣的措施實行後,已將西藏的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宗教、交通等諸項大權,完全統攝於駐藏大臣之手了。所以在西藏的完全主權,是在乾隆末世才告確立。

可是,乾隆崩後,清朝逐漸衰微,對西藏便有鞭長莫及之感了。既不能為西藏的內亂及外患做保護,西藏便日與清廷脫離,達賴喇嘛的權力又再度擴張。至十三世達賴,先由英軍侵藏而逃到北京,清廷昏庸無能,當達賴返藏後竟逼他由反英而成親英,逃亡印度,未幾清帝遜位,達賴便宣布西藏獨立。

英國人的經略

西藏位居亞州中心的高原,對世界而言,向來是個封禁之地,除與中國接觸之外,西洋人是絕對陌生的。但在明熹宗天啟四年(西元一六二四年)耶穌會的葡萄牙傳教士恩得路迪(Antienio Andarade)及馬爾奎(ManuelMarques),經喜馬拉雅山入藏,於西部西藏的擦帕朗(Tsap-arang)建立了第一所天主教會。

到了清高宗乾隆三十三年(西元一七六八年),英國的東印度公司決定對西藏進行調查,希望設立商埠。乾隆三十九年(西元一七七四年),英國駐孟加拉總督哈斯定斯(Hastings)遣使入藏訪問班禪,此時英人以武力不斷欺壓並奪取不丹的領土,不丹在宗教上則受班禪領導,英人此舉實系對藏伸出了侵吞的觸角。

清仁宗嘉慶十九年(西元一八一四年),英人以邊境沖突為藉囗,大舉侵略尼泊爾,二年後,尼泊爾被迫割地簽約。清穆宗同治四年(西元一八六五年),英人又以汙辱使節為詞,進攻不丹,不丹亦被迫割地簽約,並先於清文宗鹹豐十一年(西元一八六一年),已逼錫金成為英國的受保護國。不丹與錫金,自頗羅鼐治藏時起,即向西藏納貢,何況在宗教上一向屬西藏系統,藏人對此確有唇亡齒寒之感。

清德宗光緒二十九年(西元一九○三年),英駐印度總督寇尊(LordCurzon),趁中英開會討論邊境問題,堅持其地點必須在拉薩,遂派榮赫鵬上校(Colonel Younghasband)率軍侵藏,翌年八月初,英軍直抵拉薩,結果使中國政府代西藏賠償戰費五十萬鎊,英國始正式承認了中國在西藏的宗主權。本來英人原想將西藏並吞,唯於自同治十年(西元一八七一年)起,俄國也連續派人進入蒙藏青海地區調查,且藉貝加爾湖周邊信仰喇嘛教的布裏雅特蒙古人之來往西藏,更打開了俄國與西藏當局之間的接洽之門。英俄兩國當時共同恐懼德國勢力在歐洲的擴張威脅,所以才將西藏問題做了兩國的緩沖;否則,西藏已受英人的保護,殆無疑問。

二十世紀以來的西藏問題

當榮赫鵬率英軍侵入拉薩時,十三世達賴便由青海逃至北京。以所處不洽,故於次年返藏,清廷便派大軍入藏,鎮壓達賴,迫使達賴轉而逃入印度親向英國,清廷乃革除達賴的名號,促使達賴更為英人拉攏,以致今日西藏人中曾受英國教育的大有人在,也使西方的物質建設帶進了西藏。

辛亥革命之後,由於駐藏川軍發生變亂,遂於民國二年至三年(西元一九一三─一九一四年),接受英人調解,在印度的西姆拉(Simla)開會,中國派西藏宣撫使陳貽範為代表,西藏由親英的噶倫霞劄(Lonchen Shatra)為代表,英國以印度外務大臣麥克馬洪(Sir H. McMahon)為代表。結果,英人以仲介者的姿態,主張按照蒙古成例,劃成內藏與外藏,將青海的大部及川邊的一部、雲南的西北角劃為內藏,西藏屬於中國,但在外藏的內政,中央不得幹涉,亦不得設文武官員及駐軍於外藏。並將印度國界北移,把不丹以東的大旺、提郎宗至西康察隅之南的土地都劃歸印度,是為「麥克馬洪線」。此一條約草稿雖經陳貽範簽了字,但終未獲中國政府的承認,迄今仍為邊境糾紛的一大問題。

十三世達賴親英,是由於清廷的逼迫,但當民國十二年(西元一九二三年)第八世班禪與達賴不和,遂轉道至北京,傾向中國,達賴在藏,也就掌握了更多的權力。

民國十七年(西元一九二八年),中國革命軍北伐完成,達賴派人向中央輸誠,中國與西藏關系因此恢復。民國二十二年(西元一九三三年),十三世達賴圓寂;民國二十六年(西元一九三七年)班禪正欲返藏,而亦圓寂於青海的玉樹。民國二十八年(西元一九三九年),當時的中央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,主持第十四世達賴坐床大典,並在拉薩設立第一任駐藏辦事處;民國三十八年(西元一九四九年),中央又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,前往西寧主持第九世班禪的坐床大典。然而不久之後,國民黨政府撤離大陸,西藏則由中國共產黨接管。

一九五○年十月,人民解放軍進入西康的昌都,西藏乃派代表往北平,與其簽訂了「和平解放西藏協議」十七條,其內容是:1.將帝國主義的侵略勢力自西藏驅逐出境。2.協助人民解放軍之進駐西藏。3.承認西藏的地方自治。4.保證達賴喇嘛之權職及其政治制度之存續。5.保證班禪喇嘛之權職及其地位。6.達賴與班禪之固有地位,由十四世達賴及九世班禪相互合作,以維持之。7.尊重人民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,保護喇嘛之收入。8.改編西藏軍隊為人民解放軍。9.發展西藏語文及學校教育。10.發展農牧工商各業。11.西藏之改革,委於地方政府。12.過去親於帝國主義及國民黨者,不得為官吏。13.進駐西藏之軍隊應維持紀律。14.對外交涉之事務,均由大陸中央統一處理。15.為保證本協定之實行,故設立軍政委員會及軍區司令部。16.軍政委員會、軍區司令部、西藏駐軍之經費,均由大陸中央負擔。17.本協定於簽章之同時生效。

二、西藏的環境

世界屋脊

以西藏的地理環境而言,乃是世界第一高原,平均高度海拔一萬六千呎,低漥處及河流,海拔亦在一萬二千呎至一萬五千呎之間,故有世界屋脊之稱。西藏全境,層巒聳峙,在雪線以上的高峰,數以百計,亙古積雪不化,映人眼簾,因此又有雪國之稱。

西藏近於新疆北端的帕米爾高原,北枕昆侖山脈,南接喜馬拉雅山脈,中貫岡底斯山脈,又有唐古拉山脈東走青海與西康。可說西藏是由幾座世界最大的山脈連結起來的。

再從地圖上看西藏周圍的環境,北方與新疆接壤,東方與青海、西康毗連,南方與印度、不丹、哲孟雄(錫金)、尼泊爾緊鄰,西方乃有喀什米爾、巴基斯坦、阿富汗、蘇俄等國。所以西藏位居亞洲的中心,其地理位置在國防上極為重要。

幅員與人囗

西藏面積有多大,各說不一。據陳澄之翻譯的《西藏見聞錄》第四、五頁記載:李察得(Richard)的《皇清輿地》說,西藏東西最長處一千二百英裏,南北最寬處七百四十英裏,其面積為四十六萬三千三百二十平方英裏。日本人中村元的《西藏人的思惟方法》中則說八十萬平方公裏。

可是英國政府的《西藏》一書內說,其東西長達一千三百七十英裏,南北寬為八百零二英裏,總面積達一百萬平方英裏以上。這是將西康及青海都包括在西藏境內的算法,也就是所謂西姆拉會議上英人把西藏劃為內外藏的看法。

事實上,今日西藏位在東經七十八至九十六度,北緯二十七至三十五度。其最長處自東至西七百零一點三英裏,南北最寬處為四百九十九點三英裏。總面積為三十萬八千七百一十三平方英裏。但根據世界地理學會的統計,西藏面積的正確數字是,四十六萬九千二百九十四平方英裏。

至於西藏的人囗,據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前的估計,在西藏境內的約為一百二、三十萬人左右,如果包括甘肅、青海、西康、雲南等地的藏族而言,共約二百七十萬至三百萬之譜。(《邊疆論文集》二六頁下)

據陳澄之翻譯的《西藏見聞錄》第二頁說:「藏人計有三百七十二萬二千余囗。分布在西藏、青海、西康、四川各地,均操藏語,信喇嘛教。」

又據日本的中村元說:「西藏人囗的推定,約為四百五十萬至五百萬之間,其住於西藏者約二百七十萬,其余大部的西藏人,則住於四川、雲南、青海等各省的邊境。」(《西藏人的思惟方法》第五頁)這是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後的統計數字。然在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之後,竟從內地向西藏移民了五百萬人,以五百萬人囗來同化融合西藏本土的二百七十萬同胞,目的是為打破西藏原有的獨立文化、民族建制、宗教信仰以及風俗習慣(前書第四頁)。中國大陸的計畫,已有顯著的事實,例如以往拉薩附近的農村,慶祝收獲時,供佛祭神,現在卻改用毛澤東及劉少奇的圖像取代了佛像。

再說,西藏人也分有三大族類:
(一)藏巴,又作博巴(Bodpa),這是居於西藏本土的人,也就是雅魯藏布江河谷的農民及北部牧人的名稱。
(二)康巴,舊作喀木(Kham),其意為西康人,他們身材高大,故在各大寺中的警衛喇嘛,多選此族的人擔任,其主要分布於西康,兼有移向雅魯藏布江河谷居住的。
(三)安多,舊稱唐古特,亦作阿木多(Amdo),此原為蒙古對藏人的通稱,後用作甘、青、川地區藏人的專稱。

天然地勢及政治區分

凡是河流縱橫的地方,必可產生人文薈萃的文化,西藏也是一樣。西藏境內最富庶的區域,是喜馬拉雅山與岡底斯山之間由西東下的藏南縱谷,也就是雅魯藏布江的河谷流域。此為藏境第一大河,長約四千英裏,其支流很多,例如流經江孜及日喀則的年楚河及經由拉薩的拉薩河,都屬之。唯有在日喀則上遊的拉孜,是藏南縱谷的氣候分界線,拉孜以東,高原性的草原到處可見,且河流又多,故宜於農牧兼營;拉孜以西就只有宜於牦牛和綿羊生活的山牧地區了。

西藏的河流分為四大系。上述的雅魯藏布江是印度恒河系的最大支流。藏南縱谷的西部,有狼河、象泉河、獅泉河,會流於紮錫岡城,西北流經喀什米爾而入巴基斯坦;又有導源於瑪那薩羅沃池(大概這就是佛經中的阿耨達池)的狼楚河,流入薩特利日河而匯歸印度河;故此諸河均為印度河系。西藏東部,尚有發源於布喀池的喀喇烏蘇江,下流入西康,至雲南,經緬甸而入海,是為怒江系。西藏北部為內陸河系,例如天池(即是騰格裏湖)及奇林湖,都是著名的大湖泊。

西藏地區雖大而人囗稀少的原因,乃系藏北高原的廣大地區,多在雪線以上,且其山嶺與盆地,又重重阻隔,跋涉困難,故其南部僅有夏季藏族的山牧,北部亦只有回族的進山狩獵,大部地區是杳無人跡的曠野。

有人居住的地帶,在清代,除了安多之外,將西藏分為三個政治區域,共為六十六個宗(等於內地的縣):
(一)衛,即是前藏,此由藏南的江孜,向藏北畫一條略向西傾的直線。首府設於拉薩,統轄三十個宗。
(二)藏,即是後藏,以日喀則為首府,統轄二十六個宗。
(三)阿裏,此由尼泊爾邊境近西端向北畫一條弧線至喀什米爾,統轄十個宗。

西藏的宗教基礎

根據西藏人的傳說,認為他們的祖先,是觀世音菩薩化身的猴子,他攀越過喜馬拉雅山,於雅魯藏布江畔,跟一個女魔結了婚,住在孜塘深山裏的山洞裏,世代連綿,他們的後代便是西藏人。因此,藏胞將其古代的名王以及現在世世轉生的達賴,都視為觀世音菩薩的化身。觀音本住於印度南方的普陀洛迦山,故將他們的政教中心名為布達拉宮,即是普陀洛迦的轉音,他們以為西藏是一朵蓮花,布達拉宮即是蓮花中心的蓮臺,住的就是觀音的化身。

從這傳說看來,西藏老早就是佛化的地區了。其實不然,這個傳說的出現,當在佛教盛行之後,最早不出中國的隋唐以前。這是在佛教輸入西藏之後,西藏即以印度文化為主流的時代才有的觀念。因為這個聖猴的故事,發源於印度史詩《羅摩所行傳》(Rāmāyaṇa)。

西藏地接西亞,而在西亞及東北亞草原區域或遊牧遊獵的族群中,有一種共同的信仰,是一種原始宗教的「巫」的信仰,巫在西伯利亞人的囗裏,稱為「薩滿」(Shaman),所以宗教學中稱這一系的信仰,謂薩滿教,它以西伯利亞為中心,而向四周伸展,蒙古、滿洲、新疆(畏兀兒)、西藏等相同生活方式的民族社會中,均曾接受過它的信仰。

薩滿教是集幻術及符咒的大成者,它有巫的功能,也有中國道術的威力;它能治療疾病、占蔔休咎、祓除邪祟、求雨禳災。但它為一般巫所不能者,便是大場面的降神。西藏的原始信仰稱為棒教(Bon),Bon即是蒙古語巫師的意思,可見棒教乃系薩滿教的一支,在佛教初盛於西藏不久,即由於棒教徒的嫉妒,而有信奉棒教的朗達磨王毀滅佛教。後來佛教復興,棒教歸化於佛教,以佛教充實棒教,便成了黑教;佛教同樣也吸收了棒教的成分,成為喇嘛教的特色,迄大陸建立政權之前,西藏佛寺的喇嘛們,仍有降神的佛事。那是密教的長處,印度的密教將印度教的神攝為佛教的護法,西藏的喇嘛教,則將棒教的神攝入於佛教中來。

因此,據西藏學者丘斯克尼門(Chos-kiy-ñi-ma)的研究,棒教在西藏的歷史,也分三個時期:
第一期為原始的棒教(ḥjol-bon):此期的棒教師,尚無特定的精靈崇拜的儀式,也沒有完整的教義可述。
第二期為混雜的棒教(ḥkhyar-bon):此期因有三位僧侶自迦濕彌羅入藏,為吉利貢幹普(Gri-gum bcan-po)王舉行了死者的儀式,所以又被稱為墳墓的棒教。
第三期為變革的棒教(bsgyur-bon):這是受了佛教的影響之後,棒教的內容產生變革而重新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