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波羅蜜(一)

【前言】

   菩薩慈心廣大,因悲湣眾生之苦,故發四弘誓願(註1);以利他為先,是以勤修六波羅蜜,振濟眾生,拔苦予樂,由此圓滿菩薩萬行,成就佛道。
   六波羅蜜為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。「波羅蜜」為梵語,譯作「度」,即「到彼岸」之意。菩薩乘六波羅蜜船,能運載眾生及自身,從生死的此岸,到達涅槃的彼岸,令心達到最自在、安樂的寂滅境界。

【檀那波羅蜜】

   檀那,為布施之義。檀那波羅蜜,意譯為布施度,能對治慳貪,消除貧窮。布施有三種,一是財施,二是法施,三是無畏施。
一、財施
   以財物布施眾生,稱為財施。「財」可分為外財及內財二種,外財是指身外之物,如七寶珍財、舍宅國城、妻子兒女等;內財是指自己的身體,如身肉手足、頭目腦髓、五臟六腑等。往昔釋迦牟尼佛於因地修菩薩行時,舍財施寶、割肉餵鷹、舍身餵虎,所有一切內財、外財,為利益眾生,悉能布施供養,無有吝惜。
二、法施
   《大智度論》雲:「語妙善之法,為人演說,是為法施。」法施可分為三種:一、人天法施,以人天善法教化眾生,如佛法五戒、十善等,令眾生持守,而獲人天勝報之利益。二、小乘法施,以小乘佛法教化眾生,如四聖諦、四念處、八正道等,俾使行者修道斷惑,出離三界,證得涅槃聖果。三、大乘法施,以大乘佛法教化眾生,如六波羅蜜、四無量心、四攝法等,令眾生發大誓願,勤修菩薩萬行,自利利他,成就無上佛果。若能以俗諦、真諦、中道第一諦之理教化眾生,令其了達三諦圓融之妙理,即是最上乘的法施。
三、無畏施
   以無畏施於人,使眾生的心靈得到安定,祛除恐懼,稱為無畏施。譬如有人遭受挫折打擊,意誌消沈,即以言語鼓勵,使其建立信心;或見夜路黑闇無燈,令人心生恐懼,則發心安置路燈,使過路者心無恐懼,凡此皆屬無畏施。
  
【小結】

   一般世人只知布施給窮人、病者,而不知「上供十方佛、中奉諸聖賢」。若以恭敬心供養三寶,即與三寶、聖賢結緣,能增長自己的福德,此屬敬田;若布施給窮人、病者,此屬悲田;布施給師長、父母,則屬恩田。無論財施、法施、無畏施,皆須以恭敬心、慈悲心、清凈心為本。更進一步,要達到三輪體空||無能施之人、無受施之對象、無所施之物,明白三輪了不可得,當體即空,方能真正圓滿布施波羅蜜。

【屍羅波羅蜜】
   屍羅,為戒及清涼之義。屍羅波羅蜜,意譯為持戒度,能對治毀犯,止惡生善。三業之非,焚燒行人,戒能防息,遠離熱惱,得清涼果。《大智度論》雲:「大惡病中,戒為良藥。大恐怖中,戒為守護。死暗冥中,戒為明燈。於惡道中,戒為橋梁。死海水中,戒為大船。」由此可知,持戒能增長善法,遠離墮落的因緣。
   戒有出家戒和在家戒之別,出家戒有沙彌(尼)、比丘(尼)戒、出家菩薩戒;在家戒有三皈、五戒、八關齋戒、在家菩薩戒。古德雲:「道在紅塵鬧市修,全憑五戒做根由,殺生戒除慈心大,不貪財物廉潔優,見色不貪性清凈,葷酒永斷性長流,欲學長舌莫妄語,成佛不須出世求。」若能持守五戒,則身口意三業清凈,方能真正深入佛法堂奧。是故,欲成佛道者,無論在家或出家,均以五戒為根本。
   戒是佛陀所制定的規範,有小乘戒、大乘戒。小乘戒著重戒相,持身不犯,身、口違犯戒律,才算犯戒;大乘戒以心為根本,制心不犯,方名持戒清凈。大乘戒由戒相而回歸戒體,戒體即不生不滅的這念心,時時刻刻觀心反照,直截了當在起心動念處修,持守心戒,如此即最微細的持戒,亦是最高的戒法。以偷盜為例,持守戒律者,見有巨款在前,身不盜取,此為一般戒相之持守;而持戒嚴謹者,除了身不貪財,不取非己之物外,更能守護六根,不令馳散;若能達到心念不動,清凈無染,則為真正守持微細戒。
   因心量不同,故持戒有積極與消極之別。以五戒為例,若只是自身持守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乃消極的持戒;若不僅不殺生,更能積極救生、護生;不僅不偷盜,更能主動布施、供養;不僅不邪淫,亦能積極宣導清凈行;不僅不妄語,更能說正語、愛語;不僅不飲酒,亦勸人不飲酒,如此便是積極的持戒。消極的持戒僅是自利,積極的持戒則是自利利他之菩薩行。
 
【小結】
   世尊入涅槃時,囑咐後世弟子當「以戒為師」,戒法正為佛弟子之善知識。修行人依戒而住,則能遠離惡行,增長善法。
   《楞嚴經》雲:「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,是則名為三無漏學。」欲啟發內心之清凈無漏智慧,必須修定;欲得禪定,則必須持戒,故知持戒為修行的根本。所謂「屍羅不清凈,三昧不現前。」若持戒不清凈,所修得的禪定亦非正定,而是邪定。
   所以,佛法中,不論任何宗派皆以持戒為先,一切善法皆以戒為基,依戒方能證得出世之無漏聖果。

【附註】
   (註1)四弘誓願:眾生無邊誓願度,煩惱無盡誓願斷,法門無量誓願學,佛道無上誓願成。